4s店不给购置税发票怎么办,法律上怎么认定
建议向工商机关投诉解决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4s店没给购置税发票,可以向汽车制造商或工商部门投诉。虽然车辆购置税发票长时间不用,但对车主还是有两个作用的。一是想换车卖车的时候,作为二手车交易的证明,这个购置税发票要提供给对方,否则会被认为手续不全,对方可能不会收车。
此外,当车辆接近年限,报废或参与一些4S商店的旧政策时,也需要提供购置税发票。特别是车辆报废时,国家有相应的报废补贴。如果没有车辆购置税发票,就不能领取补贴。
4S店私自扣留汽车购置税发票和汽车销售发票是错误的,可以向汽车制造商或工商部门投诉。建议所有车主在购车时要慢慢小心,提前询问汽车和购置税发票是否可以同时提取。如果没有,建议换个4S店。如果非要在这里取车,还要和4S店签订书面承诺书,约定缴纳购置税发票的时间和违约赔偿条款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》
第六条
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按照下列规定确定:
(一)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,不包括增值税税款;
(二)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;
(三)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,不包括增值税税款;
(四)纳税人以受赠、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,不包括增值税税款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4S店开票是保障消费者权益,是消费者的依据,也是4S店里纳税的依据。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,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,也是审计机关、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;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,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,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。
办理发票的条件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。发票金额应该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相同,否则店家就有偷税、漏税的嫌疑,一旦发生此类情况,消费者可以保留好证据材料,向消费者协会投诉,如调解不成,也可向税务部门举报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》第十条 票据的签发、取得和转让,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,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。
票据的取得,必须给付对价,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。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,从2006年8月1日起,在销售机动车(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)收取款项时,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(以下简称《机动车发票》),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,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。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,从2006年8月1日起,在销售机动车(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)收取款项时,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(以下简称《机动车发票》),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,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。
《机动车发票》为电脑六联式发票。即第一联发票联(购货单位付款凭证),第二联抵扣联(购货单位扣税凭证),第三联报税联(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),第四联注册登记联(车辆登记单位留存),第五联记账联(销货单位记账凭证),第六联存根联(销货单位留存)。第一联印色为棕色,第二联印色为绿色,第三联印色为紫色,第四联印色为蓝色,第五联印色为红色,第六联印色为黑色。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。《机动车发票》规格为241mmx177mm(票样附后)。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,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。
此外,当车辆接近年限,报废或参与一些4S商店的旧政策时,也需要提供购置税发票。特别是车辆报废时,国家有相应的报废补贴。如果没有车辆购置税发票,就不能领取补贴。
4S店私自扣留汽车购置税发票和汽车销售发票是错误的,可以向汽车制造商或工商部门投诉。建议所有车主在购车时要慢慢小心,提前询问汽车和购置税发票是否可以同时提取。如果没有,建议换个4S店。如果非要在这里取车,还要和4S店签订书面承诺书,约定缴纳购置税发票的时间和违约赔偿条款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》
第六条
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按照下列规定确定:
(一)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,不包括增值税税款;
(二)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;
(三)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,不包括增值税税款;
(四)纳税人以受赠、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,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,不包括增值税税款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4S店开票是保障消费者权益,是消费者的依据,也是4S店里纳税的依据。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,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,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,也是审计机关、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;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,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,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。
办理发票的条件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。发票金额应该与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相同,否则店家就有偷税、漏税的嫌疑,一旦发生此类情况,消费者可以保留好证据材料,向消费者协会投诉,如调解不成,也可向税务部门举报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》第十条 票据的签发、取得和转让,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,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。
票据的取得,必须给付对价,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。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,从2006年8月1日起,在销售机动车(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)收取款项时,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(以下简称《机动车发票》),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,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。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,从2006年8月1日起,在销售机动车(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)收取款项时,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(以下简称《机动车发票》),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,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。
《机动车发票》为电脑六联式发票。即第一联发票联(购货单位付款凭证),第二联抵扣联(购货单位扣税凭证),第三联报税联(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),第四联注册登记联(车辆登记单位留存),第五联记账联(销货单位记账凭证),第六联存根联(销货单位留存)。第一联印色为棕色,第二联印色为绿色,第三联印色为紫色,第四联印色为蓝色,第五联印色为红色,第六联印色为黑色。发票代码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。《机动车发票》规格为241mmx177mm(票样附后)。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,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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